
11.17.2023
癌症從何而來?躲不過的「基因」問題
癌症,泛指惡性腫瘤,包括癌、肉瘤和癌肉瘤,是由於細胞惡性增生所致,具有侵襲性、可轉移等特點,表現為身體局部腫塊持續生長,破壞正常組織結構,並可轉移到其他部位。
2010年10月,美國醫學會腫瘤雜誌(JAMA Oncology),發表「梅奧醫學中心(Mayo clinic)」一篇關於「癌症遺傳性」的研究論文:
據悉,當時梅奧醫學中心的研究團隊曾對2,984名確診癌症的患者進行基因檢測,檢測結果表明:共有397人(13.3%)的癌症患者具有與癌症相關的可遺傳基因突變。
癌症的根源可以歸朔到基因問題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癌症算是基因病,其發生是因為機體受到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,導致基因發生異常改變(包括原癌基因激活、抑癌基因失活、多種基因異常的累積等)所致。
● 原癌基因激活:原癌基因在環境或遺傳因素作用下,改變自身結構,轉變為癌基因,使正常細胞轉化為腫瘤細胞。
● 抑癌基因失活:正常情況下,抑癌基因有抑制腫瘤發生的功能;若該基因失活,對腫瘤的抑制作用下降或喪失,細胞發生惡性轉化,形成腫瘤。
● 多種基因異常的累積:單個基因異常不能使細胞完全向惡性轉化,多種原癌基因激活、抑癌基因失活作用累積,最終導致惡性腫瘤的發生。
總體而言,每個人身體里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一些基因突變的變異細胞,但是因為免疫系統可以糾正或清除大部分變異細胞,這讓我們避免一出生就註定罹患癌症的命運。隨着日常生活中的致癌因素不斷積累,同時機體存在免疫功能不足的情況下,就有可能發生癌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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