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子鑒定的起源,可以追溯到古代最原始、最粗糙的外貌對比,即基於遺傳因素,父母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在長相、膚色、身形言行舉止等方面常有某些相似的地方。不過,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也經常看到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兩個,長相卻極為相似的情況。
而在1000多年前,我國宋代法醫學家宋慈所著的《洗冤錄集》中有關於「子女認領父母遺骨」的記載,當子女的血液滴在父母骸骨時,如「血沁入骨」,為其父母;「血不入骨」,則無血緣關係。
當然,從現代科學來說,這種親子鑒定方法不但不能洗冤,更可能增加很多錯案。那麼,現行的親子鑒定方法有哪些?